每个月初最开熏的当然就是:发工资啦!不过对于HR来说,发工资却是个容易出错的麻烦事,毕竟关乎到“钱”,很多事情如果不注意就会掉坑里。有的公司从来不提供工资条?发到手的工资条上没有这些内容?今年起单位还敢这么做就都“违法”了! 01 不发工资条?违规行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版)第十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同时,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因此,企业不提供工资条是一种侵权行为。 02 2019年工资条必须包括这些内容 自2019年1月1日起,单位发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不向员工提供类似“工资条”的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属于违法行为。工资条不仅是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书面凭证,也让劳动者个人可以及时了解其各项收入、社保、福利情况的,在劳动纠纷中还可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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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定啦!国务院日前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简单来说,就是从2019年开始,符合这“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小伙伴,缴纳的税额又可以减少啦!此次《办法》中的“专项附加扣除”主要有六项,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怎么算?到底能不能有实惠?和小编一起来算笔账吧!看看能省多少钱~先来举个栗子在滨江工作的杭州人A先生,扣除“五险一金”后月收入20000元,他已婚、有一个正在上小学的女儿,并且正在还首套住房的贷款。同时,作为独生子女,他需要赡养60岁以上的父母。根据办法,每个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子女每月1000元、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大病医疗扣除限额从6万元/年提高到8万元/年,首套房贷利息扣除最长不超过20年。A先生可以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4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的福利。在经过专项附加扣除后,A先生每月个税最多可从此前的3120元降到700元,最大降幅达78%——这意味着,已婚已育、月收入20000元的杭州白领明年最多可减税近八成。而已婚已育、月应发工资万元以下的杭州人,基本上不用交税了。分析来看,是真的贴心实在的福利!注:关于子女教育——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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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新消息一则!下月起,社会保险的缴纳将迎来新变动!快来看看你的工资会有变化吗?下月起,社保费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职工的社保权益将会增加!↓↓↓↓简单来说就是,目前有的企业不给员工上社保,更为常见的是不给员工全额上社保。而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这种情况有望得到改变。举个栗子在现实情况中,很多企业不会按照你的月平均工资来缴纳社保。虽然你的实际工资每月有10000元,但企业却按照社保缴费下限5000元来给你申报和缴纳社保费,这样一来,虽然当期你到手的工资会变多,但长远来看,你的社保权益是受到损害的,至少退休后拿到的养老金会变少。而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以后,你和单位得按照实际工资10000元交社保。这样一来,虽然你和企业当期缴纳的社保费会变多,拿到手的工资会变少,但长远来看是划算的,这将大大增加你的社保权益。除此之外,这一波变化中还给出了社保黑名单: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社保“黑名单”信息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除了下月起的新变化,根据市民朋友们的反馈,小编还为大家整理了养老保险的高频问题解答!关于养老保险,你还需要做知道这些~Q1国家对法定退休年龄是如何规定的?答(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2)因病提前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退职:男未满50周岁、女工人未满45周岁。(3)特殊工种退休:男年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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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国家医保局公开了全国欺诈骗保举报电话以及微信举报通道,接到2000多个举报电话,有效线索300多条,228多条线索已移交到各地。为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制定了《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明确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可按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一定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额度10万元。举报之前先了解下面7点:哪些行为是欺诈骗保,可以举报欺诈骗保的举报对象主要有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参保人员等,具体有: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1. 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2. 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3. 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4. 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5. 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6. 挂名住院的;7. 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8. 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1. 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2. 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3. 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4. 为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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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杭州市区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缴费手续时间进入倒计时啦!还没给宝宝缴费的宝妈们可要注意了凡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就视为中断参保。参保对象 (一)市区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或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市区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非市区户籍,在市区中小学校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市区职工医保的中小学生,以及在市区居住、其父母一方已参加市区职工医保且累计缴费满3年的学龄前儿童(以下统称少年儿童)。 (二)市区户籍,18周岁以上,未参加市区职工医保或异地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下统称其他城乡居民)。办理时间2018年10月15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缴费标准 (一)少年儿童的医保费为每人每年650元,其中个人缴纳250元,其余部分由政府补贴。 (二)其他城乡居民医保分为两档,参保人员可根据本人情况选择参保:1.一档:医保费为每人每年1800元,其中个人缴纳600元,其余部分由政府补贴;2.二档:医保费为每人每年1200元,其中个人缴纳400元,其余部分由政府补贴。 (三)持有效期内杭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二级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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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杭州人人有责。劳动关系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和谐的劳动关系有利于建设平安杭州,杭州人社君推出系列劳动法律法规政策问答,帮助各位解答关于劳动关系方面的疑问。劳动法律法规政策问答工资、工时、休息休假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在形式上有什么要求?工资支付的形式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 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支付。工资支付的对象应当是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的,可以由其亲属或者委托他人代领。工资支付的主体应当是用人单位,但用人单位也可以委托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平台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工资支付的时间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但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如遇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提前支付。 什么是最低工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这里所称的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杭州最低工资多少?杭州市区(不含临安区)从2017年12月1日起, 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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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打击社会保险领域违法失信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际发展合作署、医保局、银保监会、证监会、民航局、外汇局、铁路总公司等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惩戒对象 联合惩戒的对象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和医疗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的违反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企事业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其严重失信、失范行为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二)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三)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四)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六)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七)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八)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对事故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拒绝接受或协助税务部门对社会保险实施监督检查,不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相关各项资料的;(九)其他违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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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用工成本的不断增加,为保障核心业务的顺利开展,众多企业采用劳务派遣或劳务外包完成一些辅助性工作的情况愈加普遍,由于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法律关系复杂,涉及法律主体较多,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本文拟对上述两种用工形式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建议,以期对企业防范编外用工法律风险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一、法律关系分析(一)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其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劳动者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动的用工方式。目前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劳务派遣人员主要分布于保洁、食堂、水电维修、汽车驾驶、保安等后勤保障领域及打字文印、文件收发等辅助业务领域。劳务派遣法律关系涉及三方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一是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在劳务派遣中,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双方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该条款明确了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为劳动关系。但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与传统劳动关系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在劳务派遣单位并不直接使用劳动者的劳动力,而是将他们派遣至第三人处,供第三人使用。派遣单位只享受部门劳动法权利,如将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权部分让渡于用工单位,相对于派遣单位而言,劳动者也仅承担劳动关系中的部分义务,派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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